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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7月30日,在第二个“全国生态日”到来之际,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普法宣传活动。

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宣传活动

“提高法律意识,不干破坏环境的违法事。”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。”活动现场,法院干警们拉起横幅,搭建咨询台、手持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,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、生态保护的重要性,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争当生态卫士。同时,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,引导大家共同守护南阳绿水青山蓝天净土。

近年来宛城区法院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,坚持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,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,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。接下来,宛城区法院将结合辖区实际,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,护航生态文明建设,不断为辖区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司法助力。(供稿:高雁鸿)

标签: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 开展全国生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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